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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”组织卖淫“ 为 ”容留卖淫“
来源:
作者:
lvshilaw
发布时间:
2019-08-28
18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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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他被公安机关以涉嫌“组织卖淫罪”拘留时,其亲属迅速找到并委托刘俭律师。刘律师立即会见嫌疑人,详细了解了案情,认为案件定性有误,如果以
“组织卖淫罪”追究刑事责任,将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
。刘律师拟定了详细辩护意见,提供给了承办单位。承办单位经过慎重研究,采纳了刘律师意见,该嫌疑人罪名被改为“容留卖淫罪”,将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追究责任。该嫌疑人及其家人对结果很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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